一、人行道騎自行車違法嗎 1、人行道騎自行車屬於違章行為。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,應當在非機動車道行駛。人行道是行人行走的道路,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不得行駛,需要下車推行。人、乘車人、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,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。 2、法律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八十九條 行人、乘車人、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,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;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,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。 第三十五條 機動車、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。 第三十六 根據道路條件和通行需要,道路劃分為機動車道、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,機動車、非機動車、行人實行分道通行。沒有劃分機動車道、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,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,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。 第三十七條 道路劃設專用車道的,在專用車道內,隻準許規定的車輛通行,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。 二、主要交通違章行為有哪些 1、不按規定車道等待練紅綠燈,這個行為一般多見於出租車上; 2、開車打電話,新規特別對在行駛途中駕駛員接、拔電話作出了扣2分的處罰規定; 3、闖紅燈,以前闖紅燈是扣三分,新規修改後闖紅燈的處罰更加嚴厲,增加到扣6分; 4、酒駕醉駕,酒駕除了扣分外,還並處扣證6個月,罰款2000元以下。醉駕則還吊銷駕駛證、追究刑事責任且5年內不得重新考駕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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