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規範》對農貿市場的進出口及場內通道設置、市場麵積和停車場設置、市場內裝飾、排水、供電、通風、垃圾處理、櫃台設置和場內布局作了規定。新改造的農貿市場麵積不小於400平方米,新建農貿市場麵積不小於600平方米,停車場麵積一般應達到商用房麵積的20%。農貿市場進出口不少於2個,購物通道不小於2.5米,地麵需鋪設地板磚,場內除設置常規照明燈、低噪音排風機外,在各出入口還需設置應急燈。活禽點要設排水通風設施。市場內需配備統一的垃圾桶(箱),每個商戶也需配備加蓋的垃圾桶。交易區內不得設置生活用電和液化氣設施,規定的滅火器材必須配備到位。 《規範》還對市場櫃台作了統一規定。磚砌固定攤位台麵的,正麵要貼牆磚,邊沿設擋水凸邊;冷凍、冷鮮水產品、鮮肉櫃台需采用不鏽鋼台麵,活水魚攤位外設隔水牆,其高度要高於魚池上沿20厘米。 市場內部設置按照商品種類分區,活禽區獨立,熟食鹵製品、豆製品、醬菜等與活禽區、廁所要隔開一定的距離,市場內還需設置檢測室,新建農貿市場要考慮設置淨菜處理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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